12月11日讯,2024年12月11日上午,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足球协会换届筹备组原副组长、中国足球协会原秘书长刘奕的受贿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刘奕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六十万元。同时,对其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于不足部分将继续追缴。
媒体人付政浩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据了解,这个不足部分继续追缴是因为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刘奕的财产无法满足全部金额,因此需要进一步追讨。这意味着他很可能曾向海外转移资产,从而导致国内的资产不足以履行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