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2日上午,湖北省通城县人民法院对成都市足球协会原专职副主席刘刚的贪污、受贿和单位行贿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刘刚犯有以下罪名:
1. 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2. 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3. 单位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最终决定执行的总刑罚为八年监禁,同时需支付共计七十万元的罚款。此外,法庭还依法追缴了其贪污所得财物并返还给相关单位,对其受贿所得则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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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案件之前,仅仅三天内,还连续宣判了另外四起与足坛腐败有关的人事案件。目前,包括李铁、杜兆才仍未受到裁决,而王小平尚未开庭审理。